3月25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全省有序放开现场祭扫场所,倡导先预约、后祭扫;但禁止聚集性公祭、海祭等,不倡导跨省祭扫,开通网祭通道,并为群众提供代祭扫服务。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小华介绍,今年的清明节正值抗击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情况不同于往年。江苏推出的方案不搞“一刀切”,各地因地制宜出台细化举措,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千方百计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会议强调

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统筹做好疫情精准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工作。

一要注重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施策。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禁止组织公祭、海祭、江祭、骨灰撒散、集体告别及其他自行组织的人员聚集性活动,暂不开放不具备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有序开放现场祭扫场所,尽可能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要创新服务方式,在不倡导跨省祭扫的同时,为有需求的外省(市)群众开展代为祭扫服务。对确有落葬需求的群众,实行预约落葬,制定保障措施,控制落葬人数。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要过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群众对限制祭扫措施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二要注重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要高度重视祭扫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深入研判、科学确定与防控要求相适应的祭扫场所承载量,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人流管控措施。大力倡导错峰祭扫,积极推行预约祭扫,加强监测预警,精准分解管控人流。做好祭扫场所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督促祭扫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对不符合要求人员拒绝进行祭扫。要强化属地责任,增强防火意识,进一步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管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要注重优化服务,力促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有效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并顺应疫情变化情况,逐步恢复殡葬服务供给,科学调配力量,确保服务能够跟上群众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努力提供规范、便民、优质的服务。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丧葬、祭祀用品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四要注重宣传引导,培育文明新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政策、葬俗改革、殡葬文化,重点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殡葬、低碳祭扫等,让殡葬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殡葬协会、农村红白理事会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化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培育殡葬文明新风。

根据往年统计,全省清明节期间会有3000万人次的扫墓人流。今年因前期禁止祭扫,多地还开通网络祭扫,可能会出现峰值分流,但也可能出现爆发式反弹。因此,江苏的方案是分类施策。有序开放现场祭扫场所,尽可能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在不倡导跨省祭扫的同时,为有需求的外省(市)群众开展代祭扫服务。禁止组织公祭、海祭、江祭、集体告别等聚集性活动,暂不开放不具备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对确有落葬需求的群众,实行预约落葬,控制人数。
来源:江海南通
登录海安零距离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阅读全文  

阅读 8751   评论 3

精选留言
写留言
精彩推荐
打开海安零距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提示信息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