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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安市便制定实施了村级农村公路管护“路段长”制。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农路管护工作“路段长”,开始了农路管护工作的新探索。
2020年,海安在南通市率先制定相关政策,实施《海安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党政齐抓、县乡村三级共管、国省县乡村道全覆盖的路长制运行体系,并逐步形成了“顶层设计制度化、明确职责具体化、突破创新个性化、服务发展效益化”的“四化”模式。
自实行“路长制”以来,海安市在政策引导、资金保障、路域整顿、智慧农路、路长职能、管理创新、品牌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成效显著,于2022年1月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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